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传达贯彻了省人代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常委会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了1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变动情况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在全省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全省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进行了科学谋划和系统部署。本次会议印发了大会精神传达提纲,全市各级人大、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把学习贯彻大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市三级干部大会、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新型工业化暨产业链招商推进大会等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认真把握市委“五总”要求和“十大行动”目标任务,以共同梦想、共同标识、共同追求、共同作风为引领,切实履行好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能,为我市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孝感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请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照“一要点三计划”以及第31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创新创特色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列出任务书、排出时间表、制定施工图,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对于“一要点三计划”和创新创特色计划中所列的一些省人大非常关注、市委高度重视的工作,如营商环境专题询问,“九小场所”消防管理情况检查,府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探索人大代表服务招商引资、促进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联动合成机制等, 要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成立专班,整合市人大各专(工)委室和县(市、区)人大力量,形成合力,重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但也存在工作力量有待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指导不够等问题。下一步,要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以及省、市人大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要求,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责任,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现象,切实做到“有件必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有备必审”。要严肃纠正程序,围绕规范性文件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对发现的问题,该沟通的及时沟通,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切实做到“有错必纠”,不断增强备案审查监督实效。要突出能力建设,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不断提高备案审查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备案审查力量;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学习借鉴外地好经验好作法,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