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1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根据《孝感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地产保稳促转型行动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土特产”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推进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鼓励生育政策,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报告拟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以来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7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步听取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本级决算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4年市本级决算。报告拟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拟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专项报告拟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综合报告拟同期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专题询问(1项)

结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询问拟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联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5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4.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五、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5项)

1.开展持续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推城乡供应链“一网四链”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印发4月份常委会会议,由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开展孝感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专项视察。视察活动拟安排在5月份进行,由城建环资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开展孝感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印发10月份常委会会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印发10月份常委会会议,由城建环资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开展孝感主城区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专项视察。视察活动拟安排在11月份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建环资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规实施监督(2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书面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印发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审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六个月内,由“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报告机关提出相关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常委会会议。有关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好2025年度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召开全市人大监督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开展监督,通过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二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扩大公众参与,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到监督工作全方位各环节。三要严格依法监督。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落实法律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丰富拓展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要增强监督实效。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紧盯问题症结,强化跟踪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

对列入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精心准备,密切配合,务求实效,确保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